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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西安婚姻继承纠纷律师照片展示

王丽律师
  • 所属律所:

    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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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建国路信义巷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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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有哪些手续 民法典中被继承人遗嘱何时生效

    王丽,西安婚姻继承纠纷律师,现执业于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民法典中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有哪些手续一、民法典中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有哪些手续民法典对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有哪些手续没有规定,而公证法规定,放弃遗产继承公证的,需要准备放弃声明、身份证明等材料,然后到所在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二、继承权放弃后如何恢复放弃继承权有两种方式,一是书面的形式;二是口头的方式。放弃的表示一经作出,并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为恢复其继承权、重新主张继承权而引发的诉讼纠纷,必经人民法院依据放弃继承权人提出的恢复继承权的理由作出,否则,继承权不能复得。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和遗产分割之前表示,恢复继承权则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表示,否则法院不予支持。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应继承份额,是继承人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如果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没有为胎儿保留应继份额,或者为胎儿保留的遗产数额过少,则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数额中,按比例扣回适当的遗产数额,必要时可以由胎儿的监护人诉诸法律,以切实保护胎儿的合法权益。胎儿继承权的最终取得:如果胎儿出生,那么婴儿就依法取得了继承权。如果流产或胎儿出生时为死体,那么胎儿丧失继承权。如果胎儿丧失继承权,那么特留份就回归到继承刚刚开始时进行分配。胎儿的继承利益和尸体的人格利益是一致的,两者都没有权利,但享有利益。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对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有哪些手续没有规定,而公证法规定,公证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应该作出放弃继承的书面声明,然后携带书面声明、身份证等材料,申请公证。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民法典中被继承人遗嘱何时生效一、民法典中被继承人遗嘱何时生效内容确定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在立遗嘱人未去世之前,遗嘱继承人不能开始继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二、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什么条件1、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2、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3、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的内容都不太一样,其中第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因为,在不同种类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遗嘱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要求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同时,还要求在订立遗嘱的时候,遗嘱人是神志清醒的,也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不然均会影响到所订立的遗嘱的法律效力。以上是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如需帮助,欢迎上咨询。 2024-01-29

    离婚后财产继承顺序 遗产继承权丧失的情形

    王丽,西安婚姻继承纠纷律师,现执业于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离婚后财产继承顺序离婚已经变得越来越普遍,夫妻感情不好难以维持现状的最终都会选择离婚。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仍然存在的,不管孩子是由哪方负责抚养,另一方都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那么离婚后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下文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一、离婚后财产继承顺序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国法律还规定于1950年婚姻法公布以前的妾,如双方不愿意接触关系的,也是夫的合法配偶。离婚以后,一方就不再是对方的配偶了,所以对方的遗产,离婚一方没有权利继承。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3、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4、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被收养人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仍可作为生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同样,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仍可作为亲生子女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二、财产继承的种类1、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不是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而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参与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和遗产的分配原则等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而不是被继承人的意思确定。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方式。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继承人继承的顺序、继承人继承的财产的份额等都是由被继承人在遗嘱中依法确定的,即决定于被继承人生前的意思。2、有限继承与无限继承有限继承又称限定继承,是指继承人只在一定范围内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和义务的继承。在有限继承中,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仅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对于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超过遗产的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无限继承又称为不限定继承,是指继承人必须承受被继承人的全部财产权利义务的继承。在无限继承中,即使被继承人的债务超过其遗产的实际价值,继承人也必须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不得拒绝,继承人须以自己的财产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全部债务。所谓的;父债子还;,就是无限继承的表现。3、共同继承与单独继承共同继承是指继承人为两人以上的继承。数个继承人共同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为共同继承人。在共同继承中,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为两人以上的,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时,须对遗产进行分割,故共同继承又称为分割继承。现代法上规定的继承一般为共同继承。共同继承根据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又可分为均等份额继承和不均等份额继承。均等份额继承是指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原则上应均分遗产;不均等份额继承是指共同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不均等。单独继承是指继承人仅为一人的继承,即仅由亲属中的一个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如长子继承、幼子继承等。在单独继承中,仅由一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全部遗产,故又称为独占继承。4、本位继承与代位继承本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基于自己的地位,在自己原来的继承顺序上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例如,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女婿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些人参与继承时即为本位继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他们参加继承时即为本位继承。三、离婚后财产继承人的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仍然享有继承权。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未留遗嘱对自己财产处分的情况下,孩子依法享有继承权。按照国家《继承法》规定,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有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可见子女的继承人身份是法定的。父母离异,无论子女的抚养权是归父还是归母,父母是否各自再婚甚至又有了孩子,都割不断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离婚后财产继承顺序的相关资料。现实生活中关于离婚争夺财产权的问题总是会出现不少的争议,不过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不管父母两人的婚姻关系如何,子女都是依法享有继承权的。如果还有疑问,欢迎咨询的在线律师。遗产继承权丧失的情形如果被继承人在去世以前没有订立遗嘱或是遗赠协议的,那么就要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遗产,如果继承人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继承人有可能因此而丧失相应的继承权,那么遗产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哪些呢接下来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遗产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继承权丧失的特点有哪些第一,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只要继承人有《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行为之一,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都丧失继承权。第二,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继承权是一种民事财产权,所以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第三,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必须符合《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条件。公民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剥夺,只有公民有《继承法》规定的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严重不道德的行为才丧失继承权。第四,继承权丧失仅具有相对性。也就是说丧失继承权并不意味着继承人从此失去了对一切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仅仅是丧失了对特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因为继承权本身是个相对的概念,即只存在对某个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存在对全体被继承人的总的继承权。继承人对某个被继承人有依法应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时,仅丧失对该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某人故意杀死了父亲,便丧失了对其父的继承权,但他仍有权继承其母亲和妻子的遗产。三、遗产继承的法定顺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综上所述,遗产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四种,其中包括杀害被继承人以及其他继承人等情形,不管杀害行为是未遂还是既遂,都要认定其丧失遗产继承权。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了解;遗产继承权丧失的情形;的内容。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2024-01-14
  • 应该怎么订立遗嘱 伪造遗嘱会丧失继承权吗 只有独生子女没立遗嘱怎么继承

    王丽,西安婚姻继承纠纷律师,现执业于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应该怎么订立遗嘱 伪造遗嘱会丧失继承权吗只要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可以采取公证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这五种法定形式之一,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来安排自己的遗产,那么具体来说应该怎么订立遗嘱另一方面,大家都知道伪造的遗嘱无效,但是针对继承人而言,伪造遗嘱会丧失继承权吗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遗嘱订立和伪造遗嘱的相关问题。 一、应该怎么订立遗嘱 1、实质要件: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其一,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其二,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其三,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2、形式要件:法定的遗嘱形式有五种,具体包括: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3、遗嘱内容: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本人财产的说明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所内、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本人保险的说明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签名及日期。 二、伪造遗嘱会丧失继承权吗 1、根据《继承法》第七条规定,只有伪造遗嘱,情节严重的话,才会丧失继承权。根据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因此,伪造遗嘱并不当然丧失继承权,还要对伪造情况造成的影响进一步分析。2、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通过上文的介绍,想必大家对“应该怎么订立遗嘱”以及“伪造遗嘱会丧失继承权吗”有了进一步认识。需要注意的是,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不管是订立、变更还是撤销遗嘱,最好请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帮忙,避免出现遗嘱无效的情形,更好地保障遗嘱人的合法权益。只有独生子女没立遗嘱怎么继承 一、只有独生子女没立遗嘱怎么继承法定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分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加分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丧失继承权的。继承权,由二级继承人参加分配。遗产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同一命令的继承人,在一般情况下,须平均分配遗产。换言之,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情况下,继承人将获得同样的遗产。应当指出的是,在农村地区,有些地方不把较少的遗产分割或分割成已婚女儿是错误的,已婚女儿也有平等的继承权,应当得到同样的遗产份额。在某些情况下,该产业可或多或少地分割。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缺乏工作能力的,可以比其他继承人适当分配更多的遗产,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分担更多的遗产;有能力、有条件养活自己的继承人,如果没有赡养义务,应当不加区别地分割或者分割遗产,但有赡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有固定收入和工作能力,并明确表示不需要赡养的,不应当减少其在遗产分配中的份额;此外,司法解释还指出,具有赡养能力和赡养条件的继承人,即使与继承人生活在一起,如果没有义务赡养需要赡养的继承人,则不得分割或分配遗产。二、房屋如何继承分配不宜分割的财产,可以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同所有权的方式处理。“继承法的这一规定规定,在划分住房遗产时,有两个基本原则需要掌握:第一,它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即不能强行分割和削减不可分割的住房遗产,从而导致生产失败。执行或不方便生活。第二,遗产的效用没有受到损害。房子本身用于生产或生活。由于继承和分割,它不能改变房屋的使用财产,并且失去了房屋的原始使用价值。房屋遗产的划分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划分,因为该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者由于继承人的实际需要,考虑到每个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对房屋遗产进行划分:第一种方法是采用贴现补偿的方法。该财产一般为占用人所有,并应按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折价予以补偿。房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协商确定,也可以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估价标准确定,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进行合理评估。第二种方法是采用一种通用的方法,分为两种类型:普通共享和共享共享。所谓的共同所有权是继承人在平等和非共享的基础上拥有住房产权。持股是指继承人通过股份占有房产并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在住房遗产分割中,最好采用第一种方式,即折价补偿,这可以彻底解决住房继承纠纷。第二种方法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果贴现方由于其经济能力而不能承担贴现,而且必须考虑到其他继承人的利益,一般的方法也可以减少矛盾。综上所述,对于只有独生子女的情况下很多都不会立遗嘱的,当然第一顺序继承人还包括配偶和父母,所以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多个的,会按照平均分割财产来进行遗产的继承,也就是配偶、父母、子女之间平等继承。 2023-12-30

    办理婚内财产公证需要注意的问题 婚后财产公证离婚后有效吗

    王丽,西安婚姻继承纠纷律师,现执业于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办理婚内财产公证需要注意的问题1、当事人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中,应对各方婚前财产在婚后的使用、维修、保养、处分以及财产孳息归属作出明确约定;2、当事人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中,应对各方婚前债务的清偿作出明确约定;3、夫妻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的内容应符合法律,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违背社会公德。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夫妻婚内财产的公证办理的相关资料。在一定情况下,婚内财产公证并不是一定需要的,协议公证不公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把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约定好,且只对夫妻双方有效的,对外没有效力的可以不需要公证。婚后财产公证离婚后有效吗随着新婚姻法的实施,以前的婚前个人财产经过一段时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款被取消。因此,婚后财产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平均分配。但是由于生活的复杂性,生活中的夫妻双方很难达到条件相等的情况,总会发生一方较弱、一方出轨、一方家暴等等情况。因此,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时,按照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婚后财产分割并非像法律规定的那么简单,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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